暫繳 事務所大事記

暫繳 事務所大事記

暫繳 事務所大事記
文|吳珮瑜會計師
 
不知道大家是否有這樣的經驗?在網路很發達的現在,需要什麼只要上網動動手指,東西就會送到家,而且還可以選擇很多種付款方式,可以分三期、六期,慢慢把錢付完,一次可以不用付一大筆金額出去,心中的壓力自然就小了。而稅法上,也有類似分期付款的制度,它就是暫繳,顧名思義,就是暫時先繳給國稅局,每年的9/1-9/30是暫繳的季節,公司依去年的應納稅額,先繳一半給國稅局,到了隔年五月結算今年度應繳的營所稅時,再多退少補,讓大家在五月結算申報時,不會一次付出一大筆稅金,也使國家能早日先收到稅捐,以利財政支出。
 
那,如果我今年的狀況因為景氣或其他的原因影響而不是那麼好呢?明明知道會退,我還一定要先繳那麼多稅金嗎?其實是可以不用的!這時候就換我們登場囉!我們在9月的時候除了通知客戶要繳暫繳之外,其實主要的功能是會幫客戶檢視一下當年度前半年的報表狀況,把1-6月的報表和前一年度做比較,如果發現今年度的狀況並不像去年那麼理想,會幫客戶評估及與客戶討論是否採取暫繳簽證。
 
暫繳簽證是什麼呢?國稅局規定,公司之會計帳冊簿據完備,經會計師簽證,可用當年度之上半年度之實際損益,按營所稅稅率計算後之稅額為暫繳稅額,自行向公庫繳稅,並向國稅局申報。除了可降低暫繳金額外,比起先繳再退,亦可降低查核風險。
 
舉例如下:
假設去年的損益為$1,176,471,
應納稅額為$200,000,
今年一般暫繳就要繳$100,000 ($200,000/2=$100,000)。
 
但1-6月的損益只有$300,000,那可請會計師做暫繳簽證,就只要繳$51,000即可。(300,000*17%=51,000)
 
小整理:暫繳稅額三選一
暫繳稅額
 
 
 
小提醒:
營利事業若先前就辦理停業登記,且經查明後發現當年度1至6月份無營業額者,稽徵機關得以免核定暫繳稅額,但上述規定僅是放寬稽徵機關得免核定暫繳的認定標準,並非免除營利事業得以不用辦理暫繳申報,國稅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雖然經主管機關核准暫停營業,且至暫繳申報時也尚未復業,但若其1至6月份仍有營業收入,應要依規定辦理暫繳申報。
 
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為確保自身權益,在暫繳申報前已辦妥停業登記者,除非本年度無營業收入或依所得稅法第67條第1項規定計算的暫繳稅額少於新臺幣2,000元以下,否則仍必須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若10月31日前仍未報繳,國稅局將依規定計算其暫繳稅額,並按存款利率加計一個月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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