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假子女名義定存億元 補稅加罰1倍

稅務消息 | 2018-04-16

2018/04/13 【王立德╱台北報導】
 
南區國稅局昨日表示,日前查獲一名納稅義務人將1.1億元分拆2筆分別轉入子女帳戶,以子女名義辦理定存,期滿後再轉回自己帳戶,雖無贈與事實,但借「分散所得」的手法來逃漏稅,被國稅局發現後連補帶罰,不僅要補足10多萬元的所得稅,另還課徵一倍的罰鍰。
 
南區國稅局官員說明,父母親將資金轉入成年子女帳戶從事投資或存款,如本金及獲利所得歸子女所有,則本金應課徵贈與稅;如稽徵機關查獲前,將本金及獲利所得轉回父母親名下,雖無贈與情事,但仍有分散所得涉及逃漏稅問題。
 
分散利得規避高稅率
國稅局官員表示,日前查核納稅人個人銀行帳戶大額現金存提時,發現某民眾帳戶有異常資金移轉情形,經深入追查,是在2016年間分存6千萬元、5千萬元到子女帳戶內,利用兩名已成年子女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分別可以有27萬元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藉此避稅,涉分散利息所得,以規避較高的稅率。 
 
南區國稅局指出,事後這名納稅義務人坦承不諱,將分散所得,及扣繳的稅額一併轉正歸戶回本人身上,經過另外扣除兩名子女的溢繳稅額,補徵所得稅及罰鍰。 
 
南區國稅局提醒,父母若無贈與子女的意思,就避免以子女名義來投資或存款,如果要贈與,必須將轉入子女帳戶的資金依法申報贈與稅,否則被查獲將補繳稅款並處以罰鍰,划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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