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可不知的 公司法大翻修

稅務消息 | 2018-07-12

文|蔡佳峻 會計師
 
一、前言
行政院於2017年12月21日通過經濟部擬具的「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送請立法院審議,在總計449條的公司法條文中,修正了大約150條,修法幅度可以說是十年來最大。除政院版以外,立法委員與民間修法委員會也分別提出不同版本之修正案送立法院審議,雖然朝野之間對於許多議題仍有許多分歧與爭議,但總算是在2018年7月6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暫時劃下一個句點。
 
本次修正重點,包括友善創新創業、增加企業經營彈性、保障股東權益、數位化與無紙化、國際接軌及強化洗錢防制等規範,具體來說會對我們造成哪些影響呢?以下幫大家整理一些重點。
 
 
二、修正重點
 
 
 
 
 
 
 
 
 
 
 
 
 
 
 
(八) 施行時間
鑒於本次本法修正幅度甚大,對相關配套法令之訂定或修正及企業實務運作之調整,均需要時間準備及因應,本次修法之施行日期尚待行政院訂定。
 
 
三、結語
我們可以發現,本次修法當中,放寬了許多硬性規定,對於大小公司分流管理,讓中小企業不再受到過多不必要的高度管制,並且將原本僅有閉鎖性公司得以適用之規定,延伸至一般股份有限公司(例如轉投資限制、董事會之設置與人數、多次盈餘分配、無票面金額股、複數表決權特別股、表決權信託等),讓中小企業擁有更大的經營彈性。因此建議大家重新檢視企業自身狀況並適時尋求專業協助,盡可能在經營彈性與公司治理間取得平衡,以發揮本次修法的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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