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扣除額 擬每人每年12萬

稅務消息 | 2019-04-08

2019年4月8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郭建伸、王莫昀╱台北報導】
 
長照扣除額有譜!行政立法會報今將討論每人每年給予最高12萬元長照扣除額。據了解,新制不排富,也未設每戶最高扣除門檻,但須先扣除身心障礙扣除額後,才能減除長照扣除額。如今日達成共識,於本周四行政院會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並進一步獲立院三讀通過,最快今年上路,明年報稅適用。
 
須扣除身障扣除額再減除
 
依主計總處統計,國人一生需要人照顧的不健康存活年數是8.8年,加上國發會推估,到2026年增為61萬9827人。長照扣除額可以減輕受薪階級負擔,讓勞動力留在職場。
 
前財長許虞哲曾提出長照扣除額政策,但蘇建榮接任後決定暫緩推動,一度引發「許規蘇不隨」爭議,惟蘇建榮解釋暫緩推動,主因希望檢視薪資等多項扣除額拉高後對稅收影響,且須長期照顧的民眾往往也適用身心障礙扣除額,在身障扣除額已大幅調高至20萬下,長照扣除額訂定,應與身心障礙扣除額共同評估。
 
目前財政部初步規畫,在《所得稅法》增列長照扣除額;若家中老人失能需由機構照護,或聘請看護、外傭等,支出將可在申報所得稅時扣除,每年最高額度為12萬元。但相關支出須先扣除身心障礙扣除額20萬後,才能再進行減除。
 
不排富 不納計長照險給付
 
舉例來說,A君一年長照支出額為25萬,減除身心障礙扣除額20萬後,尚餘的5萬,才能以長照扣除額扣除。但若是一年支出額達36萬,則身心障礙扣除額加計長照扣除額共32萬都可扣除。
 
官員指出,高齡化社會來臨,長照費用是家庭不得已基本支出,加上扣除額有最多12萬限額,所以不列排富條款,但有長照險等保險給付部分不能納入計算。
 
之前立委提出高達11個長照扣除額版本,每人每年扣除額度從2.5萬至36萬不等,立委林德福、現任台中市長盧秀燕擔任立委時,調查需長期照顧民眾一年支出費用約達36萬,故提出所有版本最高的36萬元額度,惟官員表示,標準扣除額、薪資扣除額與身心障礙扣除額都已大幅提升下,長照支出並不適宜全都由政府負擔,故擬訂12萬元折中版本。
 
境外資金匯回條例今討論
 
財政委員會召委、綠委施義芳表示,近年來不少民眾都會使用看護與長照,因此很多立委都關心此案;他自己對扣除額度沒有特別立場,只要稅損降到政府可以容忍的額度,長照扣除額是項利民的好政策。
 
今天行政立法會報也會討論《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根據草案規畫,新法上路後第一年內匯回資金課徵8%,第2年匯回則課徵10%,若實質投資特定產業,如5+2創新產業等,則能再降至4%及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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