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票的一些小事

關於發票的一些小事

關於發票的一些小事

文·楊大昀會計師

  一個風和日麗的下午,微風徐徐,從辦公室窗外看出去,樹枝的新芽沐浴在陽光之下,春意盎然的景象,但因新冠肺炎疫情的關係,路上的行人並不多,阿嘉會計師緩緩地走進辦公室,表情若有所思:「小月阿,隔壁鄰居小明剛在外頭沖洗他的新車,什麼時候買了電動車阿?而且整個人還閃閃發光的笑著對我說:『為地球盡一份心力是應該的 。』他不是之前還在說電動車其實超級不環保嗎?」

  小月躡手躡腳地走到阿嘉會計師身旁,小小聲用氣音說:「會計師,我聽說小明統一發票中了一千萬啦!」

  「喔~~~也太好運了吧~~~」阿嘉一臉恍然大悟的樣子。

  「我也好羨慕他阿~~~」小月的語氣聽起來真的很羨慕。

  「之後我不管去哪裡消費,如果店家沒給發票,我都一定要爭取到底!」小月邊說邊捲起袖子,一副準備好蓄勢待發的樣子。

  「小月,此言差矣。」阿嘉淡淡的微笑看著小月。

  一般大眾若有留意,常聽到的免用統一發票標準,為每月銷售額未滿新台幣20萬元。這的確是認定的標準之一,但經財政部核定屬營業性質特殊的營業人,則不受每月銷售額20萬的限制。

  那什麼又是營業性質特殊的營業人呢?

  根據財政部的函令,為供應大眾消費的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等店家。因為做吃的,衛生考量,湯湯水水,手總是濕漉漉,若又不具以電子方式或收銀機開發票的能力,手開發票不方便,因此通融不受銷售額達20萬元須使用統一發票的限制,得免用統一發票。

   然而,也不是經營上述餐飲業就都可以免開統一發票,如果像鼎泰豐這樣立足台灣,放眼世界的名店,也不用開發票的話,那就真的太說不過去了~

    所以財政部是有但書的,上述類型餐飲業者如果月營業額已達開立統一發票的標準,且符合下列5種情況之一,就必須開立統一發票:

一、以連鎖或加盟方式經營。

二、以電子系統設備管理座位、提供取餐單或號碼牌方式經營。

三、透過網路銷售。

四、以電子方式或收銀機開立收據、處理或管控帳務。

五、依其營業狀況、商譽、季節性及其他情形,銷售額倍增,足以認定有使用統             一發票能力。

    另外,依據施行細則第十條的規定,理髮業、沐浴業及計程車業也是屬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得按1%稅率查定課徵營業稅。也曾經有媒體報導質疑連鎖美容美髮業者為何不用開立統一發票,並按5%課徵營業稅?

    國稅局則指出,理髮本業的範疇內仍是按1%稅率查定課徵營業稅。

    而若兼銷售洗髮水、洗髮精、美容保養品,或提供美容相關之按摩、指壓、油壓、修指甲、臉部保養、化妝等服務,係屬理髮本業的範疇以外,如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者,其經營理髮及美容業之銷售額應併同核定使用統一發票,並於核定後按5%課徵營業稅。

    曾經在網路上看到一個部落客的生命歷程,因為兩張中獎的發票,寫出了一段很美的話:「當生命失落的時候,老天可能給你一個人,給你一條路,給你一天陽光,也或許,給你一張中獎的發票。」

    在失意的時候,能夠有一些小確幸,總是聊勝於無,鼓勵大家多多索取發票,增加小確幸的可能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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