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陳郁婷 會計師 2022年3月號
「阿嘉會計師,聽說從今年開始,贈與稅的免稅額調整為244萬了耶!只是這數字怎麼這麼難記啊?既然政府要修改稅法降稅,湊個整數不是很好嗎?例如250萬之類的。」
「小珺妳誤會了,這次遺贈稅的免稅額調整不是政府的減稅利多,而是稅法原本就規定,為符合國民經濟情況、適度反映物價變動情形,像是免稅額、課稅級距及扣除額等金額會隨著物價指數的上升而調整,這和一般具特定政策目的之減稅措施是不一樣的。」
看著小珺一臉困惑的表情,阿嘉耐心地解釋:「像是107年2月為了減輕上班族和中低所得者的稅負,曾經修法調高綜合所得稅的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就是所謂『具特定政策目的之減稅措施』,當時修改了所得稅法,而修改後的金額也像妳說的,很有『整數』的感覺。」
「嗯嗯,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調整後變成20萬,這我去年報稅時有印象。」
「從111年度開始又調整為207,000元囉!妳看,這個數字就很『不整數』吧?那是因為所得稅法本來就規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3%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之。調整金額以千元為單位,未達千元者按百元數四捨五入。」
小珺似懂非懂地應了聲,阿嘉在電腦上打開了一份資料,並側身讓小珺可以清楚地看到螢幕上的內容。「這是我以前在考會計師時整理的資料,各稅金額調整所要求的物價指數上漲幅度都不同,這在以前可是常考的選擇題呢!我開始執業後,每次看到財政部公告新的相關金額,就會更新在這張表上,若客戶問起很快就能回答了。」
稅目 | 項目 | 111年金額3 | 指數調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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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 | 免稅額 |
‧一般:92,000 ‧70歲上:138,000 |
3%,以千元為單位 | ||
課稅級距1 | 綜合所得淨額 | 適用稅率 | 累進差額 | ||
0~560,000 | 5% | 0 | |||
560,001~1,260,000 | 12% | 39,200 | |||
1,260,001~2,520,000 | 20% | 140,000 | |||
2,520,001~4,720,000 | 30% | 392,000 | |||
4,720,001以上 | 40% | 864,000 | |||
標準扣除額 |
‧單身:124,000 ‧已婚:24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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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特別扣除額 | 207,000 | ||||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 207,000 | ||||
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額 |
‧一次領取者:188,000以下免稅; 超過部分377,000以下半數為所得額 ‧分期領取者:8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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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基本稅額 | 基本所得額免稅額 |
‧個人:670萬 ‧營利事業:50萬 |
10%,以十萬元為單位 | ||
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 | 3,330萬 | ||||
遺產稅 | 免稅額 | 1,333萬 | 10%,以萬元為單位 | ||
課稅級距1 | 遺產淨額 | 稅率 | 累進差額 | ||
5,000萬以下 | 10% | 0 | |||
超過5,000萬~1億 | 15% | 250萬 | |||
超過1億 | 20% | 750萬 | |||
不計入遺產總額 |
‧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用具: 89萬以下 ‧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50萬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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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額 |
‧配偶:493萬 ‧直系血親卑親屬:50萬/人2 ‧父母:123萬/人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618萬/人 ‧受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50萬/人2 ‧喪葬費:123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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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稅 | 免稅額 | 244萬/年 | |||
課稅級距1 | 贈與淨額 | 稅率 | 累進差額 | ||
2,500萬以下 | 10% | 0 | |||
超過2,500萬~5,000萬 | 15% | 125萬 | |||
超過5,000萬 | 20% | 375萬 |
1速算公式:
應納稅額 = 綜合所得淨額 or 遺產淨額 or 贈與淨額x稅率 – 累進差額
2未成年者可按其年齡距屆滿成年(現為20;112年起為18)之年數,每年加扣50萬
3綜所稅及所得基本稅額於112年5月申報時適用;遺贈稅適用111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
「除了所得稅法都是10%呢!這麼說來,確實比較常聽到綜所稅的免稅額或是扣除額有調整,但是遺贈稅卻是久久才調一次,原來是因為調整的門檻不同。」
「沒錯。或許是因為綜所稅是關係到全部人民的稅法,所以設的門檻較低,希望能即時反映物價,避免造成人民過重的納稅負擔。但是所得基本稅額和遺贈稅通常是富人才會受到較大的影響,因此物價指數調整的門檻也比較高。」
「唔嗯––但是好奇怪喔,遺贈稅的調整門檻都是10%,但是這次調整的只有免稅額,其他像是課稅級距和扣除額都沒有調整啊!」
「因為稅法規定的調整是每個項目分別判斷的。遺贈稅的免稅額自98年1月修正生效,當時的物價指數和110年的相比上漲了11.09%,達到調整的門檻。但是課稅級距的部分,106年5月才修正通過改為現在的累進稅率,從那時起算漲幅只有4.17%,未達門檻;而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的部分,前次調整公告是102年底,到現在漲幅大約6.32%,一樣沒到10%,所以金額維持不變。」
「原來如此!真是複雜,與其記這麼多,我還是直接等財政部公告,直接查表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