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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路無國界』在商業模式不斷的變化中,現在已是不用出國門,也可以做起全球生意的時代,所以網路交易賣家更應注意出口相關事宜,以下提供財政部提醒出口應注意的事項及案例分享,歡迎若有相關議題也歡迎直接聯繫嘉威客服了解喔!

網路電商稅務申報應注意事項--出口篇
運用網路外銷可適用零稅率情形說明

 適用對象:  使用統一發票並主動申報營業稅的業者,外銷貨物或勞務的銷售額可以適用零稅率

 申報時機:  外銷當期,原則二個月申報一次,得申請按月申報。

 退稅金額:  【營業稅當期溢付稅額】與【外銷退稅限額】 兩者取小

 計算範例:

 

進項
稅額
銷項
稅額
溢付稅額
(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
外銷
金額
退稅限額
(外銷金額x 5%)
可退稅
金額
50萬 30萬 20萬 200萬 10萬 10萬
50萬 30萬 20萬 500萬 25萬 20萬
30萬 30萬 0萬 200萬 10萬 0萬

 

零稅率銷售額換算及應具備文件
類型 申報期別 外銷金額 申報應備文件
外
銷
貨
物
報關出口 報關日 依出口報單匯率換算新台幣銷售額 免附
郵局或快遞出口
(限離岸價格
 5萬元以下)
執據
簽發日
執據所載金額或依當日匯率換算新台幣銷售額 郵局或快遞業者填發的執據影本
外銷勞務 外匯
收款日
依外匯水單匯率換算新台幣銷售額 外匯水單或原始外匯收入款憑證影本

 

網路外銷案例

  EX :小安108年7月開始在網路上銷售手機與相關配件,當月銷額新壹幣(下同)18萬元,8月份銷售額25萬元,其中10萬元是賣到國外。

 

  Q:  營業稅如何課徵?

 

  A:
  1. 7月份銷售額已經超過8萬元,當月就應辦稅籍登記。

  2. 7月份銷售額沒有超過20萬元,可暫免使用統一發票,適用的營業稅率是1%。進貨及營運費用所支付的營業稅(即進項稅額)只有10%可以用來抵減,應納稅額計算方式=銷售額x1% -進項稅額。

  3. 8月份銷售額超過20萬元,已經達到使用統一發票的標準,小安的店必須改用統一發票,適用的營業稅率是5%。但進貨及營運費用所支付的營業稅(即進項稅額)全部可以拿來抵減,應納稅額計算方式=銷售額x5% -進項稅額。

 

  Q:   8月份賣到國外的銷售額10萬元,營業稅如何計算?

 

  A: 如果小安的商店已經依法辦稅籍登記,也都有按時申報,賣到國外的銷售額可以適用零稅率,當期(7月- 8月)的進項稅額,也可以在退稅限額(零稅率銷售額x5%)內申報退還。

 

  Q:   如果8月份賣給外國人的是線上電玩遊戲(無實體商品),不是手機配件,營業稅如何計算?

 

  A: 只要是賣到國外,不論是實體或無實體商品,都屬於外銷,只要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就可以適用零稅率。


相關資訊也可以透過財政部設立的,網路賣家稅務關懷站了解喲!

作者介紹
王紅晴 經理

現職
嘉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客服部門 經理
學經歷
經歷:
嘉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客服部門 經理
嘉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門 經理

學歷:
台北商業大學 會計資訊系 碩士
致理商業大學 會資系 專士

觀看次數:282次
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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