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紓困4.0補助 懶人包

作者: 文化部 / 發布日 : 2021-06-16

文化部 藝文紓困 4.0 事業補助 說明 及 5 個申請常見問題

藝文紓困 4.0(事業補助)
時間:110 年 6 / 7 - 8 / 31
適用對象:符合於我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非法人團體或商號(個人工作室)。
補貼對象:分為三類,三擇一。
第一類:各類型藝文事業。
第二類:營收減少 50% 之艱困事業。
第三類:受中央命令停業。

補貼金額:
第一類:補助人員薪資及必要支出,最多 250 萬。重大緊急狀況不在此限。
第二類:雇用員工數每人 40,000 。
第三類:給事業 10,000 x 員工人數的補貼(未達基本薪資)。而受雇員工則給予一次性補助 30,000 加上就業安定基金補助 10,000 元,共 40,000 元,由事業具領轉發。

申請文件:
第一類:補助申請表、佐證資料表、110 年 4 月全職員工清冊、部份工時員工清冊。
第二類:補助申請表、 110 年 4 月份全職員工清冊、營收 50% 下降之證明文件、(營業稅申報書、各月自結報表)銀行存摺、負責人身份證影本、登記立案證書。
第三類:補助申請表、負責人之身份證影本、設立登記立案證書、 110 年 4 月全職員工清冊、銀行存摺封面、切結書。

注意事項: 110 年 5 月到 7 月之間,不能夠對員工實施減班或休息,事業不能解散或停業,且離職員工不可逾一定人數(200人以下公司為 1 / 6 )。

 

嘉威希望能夠協助中小企業一起渡過難關,以下整理一些客戶經常詢問的五個問題給大家做參考。

 

一、藝文產業怎麼認定,我做的事情算嗎?

答:範圍很廣,從有形的博物館、地方文化館、實體書店、文創商店到無形的傳統戲曲、表演藝術等都是申請的範圍內,細節可以到文化部網站查詢。

 

二、有三類可以申請,我要走哪一項?

答:如果近期有重大項目因為疫情取消而遭受損失,建議走第一類。若同時符合二三類,且員工薪資比基本薪資高,建議可以走第二類。

 

三、我經營的是複合式空間,目前只能外帶,請問可以申請嗎?

如果只有展場關閉,但仍有其他販售且未列為停業項目,就不能申請第三類。
但是如果業者有參與其他藝文活動的損失,或是營收下降大於 50% ,仍可申請第一、第二類。

 

四、 5 月及 6 月的營收資料,要等 7 月營業稅完成之後才拿到 401 報表,那可以用自結報表先自行申請,等到 401 拿到之後再後補嗎?

答:可以,可以以自結報表先申請,建議也是越早提出申請最好。

 

五、可以線上申請嗎?還是紙本也可以?

答:可線上申請及郵寄申請,建議採線上,網址請按此

 

以下提供文化部的藝文紓困4.0懶人包連結|前往|,裡面有針對不同業別(音樂、舞蹈、電影等)的諮詢窗口可以詢問,如果有專有名詞不懂建議向事業委託的會計師、記帳士事務所詢問。祝福大家順利取得紓困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