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申報 留心五個錯誤
2017-02-22 00:08:45 經濟日報 記者劉懿慧/台北報導
遺產稅申報時,除善用扣除額及免稅額,也應全面檢視被繼承人的財產狀況,如有短、漏報情形,除了補徵稅款外,還要按所漏稅額處罰二倍以下的罰款。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列出民眾申報遺產稅時常見的五大錯誤,首先對於上市櫃股票,會計師林志翔表示,若是已除權息,即使尚未實際獲得發放的股利,也應將其列為遺產申報。
由於多數民眾容易忘記,林志翔建議,可以先向集保中心查詢被繼承人所留下來的有價證券餘額資料,並清查未送存集保的股票;也可向各公司股務代理,申請持股餘額證明,以確保申報資料完備。
若是未上市櫃且非興櫃公司股票,其遺產價值,應該以繼承開始日該公司資產淨值來估定;但若其土地、房屋帳面價值,低於公告土地現值或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則應按公告土地現值或房屋評定標準價格,重估調整公司淨值。
第二,死亡前兩年若將財產贈與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或是其配偶,就必須併入遺產課稅,但林志翔表示,若是受贈人的配偶關係,在被繼承人死亡前已消滅,則免計入遺產課稅;而受贈土地在被繼承人死亡前已出售,其遺產價值就是以贈與時的公告土地現值計入課稅。
若被繼承人再轉繼承的財產,在死亡前五年內,已被課過遺產稅的財產,就不計入遺產總額;在死亡前六至九年內,則分別按年遞減扣除80%、60%、40%、20%的遺產總額。
再來,若鉅額躉繳的保險,稅捐機關就會對於被繼承人投保的保單性質、投保動機、經濟狀況等進行判斷,林志翔表示,如稅捐機關認定被繼承人是為移轉財產或規避遺產稅而繳納鉅額保險費,就需將保險給付併入遺產總額課稅。
最後,關於勞退專戶,林志翔說,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是雇主為勞工歷年提繳的金額,屬勞工所有,因此若其死亡,應併入遺產總額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