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繳申報常見錯誤態樣

稅務消息 | 2022-12-16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11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截止日延至112年2月6日,為協助扣繳義務人正確申報,避免錯誤受罰,該局整理扣繳申報常見錯誤態樣如下表,請申報單位多加注意,並務必於法定期間內辦理申報,以免因逾期申報而受罰。

  1. 所得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所得金額漏寫或填寫錯誤。
  2. 新設立小規模營業人給付租金、薪資或其他所得時,未扣取稅款繳納或未申報扣(免)繳憑單。
  3. 負責人承租店面供營業使用,給付時未辦理扣繳及申報。
  4. 承租共有物給付租金時,未對各共有人分別開立扣(免)繳憑單。
  5. 房屋所有權人已變更(已死亡),所得人欄位仍填報原所有權人。
  6. 聘請臨時工,未申報薪資所得扣(免)繳憑單。
  7. 給付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未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繳納扣繳稅款及申報憑單,誤按居住者方式辦理扣繳申報。
  8. 年終尾牙等抽獎活動之中獎,所得人為居住者,其應扣繳稅款超過2,000元,漏未扣取稅款;所得人為非居住者,漏未按給付總額扣取20%稅款。
  9. 營利事業捐贈國內慈善機關團體,漏未開立免扣繳憑單
  10. 股東會議決議分配盈餘之日起6個月內尚未給付則視同給付,漏未申報股利憑單。

資料來源 中華民國財政部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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