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敵反對聲浪 公司法不納「公司秘書」

其他消息 | 2017-07-19

2017-07-14 21:56經濟日報 記者吳馥馨╱即時報導
 
 
7月4日《公司法》修法最後一場公聽會上,「公司秘書」制度遭到與會人員輪番砲轟,經過一周的考量,經濟部認為「公司秘書」的資格、條件仍未釐清,加上有上市櫃公司、公會代表強烈反對,確定不納入本次《公司法》修法。
 
「公司秘書」制度原本已納入修法,並正名為公司治理專(兼)職人員,但在日前公聽會上,意外的從修法「重點」變成「痛點」,當天經濟部次長王美花就坦言,能否放入修法要再討論。
 
商業司長李鎂今天證實,「公司秘書」最終沒有放入本次修法。理由有二,第一,根據2016年由證交所、櫃買中心發布的《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公司得設「公司治理專職人員」,該法運作一年以來,各界對該員的資格、條件、職務、權責仍未明確。
 
李鎂說,「公司治理專職人員」制度時間也不長,經驗仍不充份,不宜貿然入法;經與金管會討論後,認為即便相關制度沒有入法也可以持續推動,故不納入修法。
 
第二,即便原本修法條文是強調,公司「得」依章程規定置公司治理專(兼)職人員;「得」表示不強制。但包括某金控公司、某上市櫃的半導體業者,以及工總、工商協進會、股務協會都反對納入。
 
李鎂指出,企業擔心的是,萬一上市櫃的哪一家公司突然爆發重大的公司治理弊案,這個「得」字就會修改成「應」,變成強制性規定,「公司秘書」只要入法,就會給企業帶來很大的壓力。2017-07-14 21:56經濟日報 記者吳馥馨╱即時報導
 
2017-07-14 21:56經濟日報 記者吳馥馨╱即時報導
 
7月4日《公司法》修法最後一場公聽會上,「公司秘書」制度遭到與會人員輪番砲轟,經過一周的考量,經濟部認為「公司秘書」的資格、條件仍未釐清,加上有上市櫃公司、公會代表強烈反對,確定不納入本次《公司法》修法。
 
「公司秘書」制度原本已納入修法,並正名為公司治理專(兼)職人員,但在日前公聽會上,意外的從修法「重點」變成「痛點」,當天經濟部次長王美花就坦言,能否放入修法要再討論。
 
商業司長李鎂今天證實,「公司秘書」最終沒有放入本次修法。理由有二,第一,根據2016年由證交所、櫃買中心發布的《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公司得設「公司治理專職人員」,該法運作一年以來,各界對該員的資格、條件、職務、權責仍未明確。
 
李鎂說,「公司治理專職人員」制度時間也不長,經驗仍不充份,不宜貿然入法;經與金管會討論後,認為即便相關制度沒有入法也可以持續推動,故不納入修法。
 
第二,即便原本修法條文是強調,公司「得」依章程規定置公司治理專(兼)職人員;「得」表示不強制。但包括某金控公司、某上市櫃的半導體業者,以及工總、工商協進會、股務協會都反對納入。
 
李鎂指出,企業擔心的是,萬一上市櫃的哪一家公司突然爆發重大的公司治理弊案,這個「得」字就會修改成「應」,變成強制性規定,「公司秘書」只要入法,就會給企業帶來很大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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