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4 經濟日報 記者吳馥馨/台北報導
修法幅度為十年來最大的《公司法》修法內容,已收斂完成,涉及企業籌資、員工獎酬、董監人數、盈餘分配鬆綁,新創、中小企業受惠最大。知情官員表示,本周四行政院長賴清德與黨籍立委的「便當會」,將拍定此案,爭取盡早過關。
根據經濟部所提的內容,本次修法多達150條,大致而言,分為改善創業環境、強化公司治理、促進企業社會責任等面向。
知情官員表示,改善創業環境是這次修法的一大重點,具體而言,在非公發企業的籌資管道,突破目前只能發行有面額股的限制,新增超低面額股、無面額股的選項,讓新創企業既能引進金主,又可保留主導權,解決新創業者「要錢就失去經營權」的困境。
原本非公開發行企業只能發行私募普通公司債,修法後能發行可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非公發公司在修法後也可發行多元特別股,包括發行複數表決權特別股、對公司特定事項有否決權的「黃金股」,讓新創業者掌握關鍵事項決策王牌。
盈餘分派是另一項重點,目前一般公司一年盈餘分派一次,閉鎖性公司一年盈餘分派二次,修法後,各放寬為二次、四次。目前歐美、日本、南韓等國,公司盈餘分派都不僅限一次,彈性放寬後更能與國際接軌。
在強化公司治理方面,包括過半董事可以自行召集董事會、持股過半股東可自行召集股東會等,有助解決董事長拒不召開董事會,董事會拒不召開股東會等問題,強化市場派權益保障。
去年鬧得沸沸揚揚的大同董監改選,修正案也指出,公司不得再藉審查之名球員兼裁判,阻撓市場派提名董事候選人。據悉,目前立院主戰場仍在「一例一休」修法;若民進黨所提「輪班間隔把關機制」的修正動議能在周四上午前順利通過,本周四中午召開的便當會就能順利進入到《公司法》討論。
【記者吳馥馨/台北報導】喧嚷多時的《公司法》修法進度,即將向行政院會叩關,但包括實質受益人的揭露範疇、公司秘書等兩大要點,還待凝聚共識,仍是爭論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