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庭制度 將解決稅務爭議

稅務消息 | 2018-05-09

2018-05-09 01:18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台灣將建立大法庭制度統一法律見解,最快立法院本會期就會通過相關修法;勤業眾信總裁郭政弘昨(8)日強調,未來「法院判決將不會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稅務行政訴訟迎新局,有助稅務訴訟紛爭解決。
 
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昨日舉辦「法律新興議題實務解析」研討會,分別就洗錢防制實務、大法庭新制對稅務救濟的影響,邀請產、官、學界進行探討。
 
經濟日報提供
 
司法院已提出「法院組織法」及「行政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打算在最高法院分設民事大法庭、刑事大法庭,及在最高行政法院設大法庭,取代判例及決議制度,成為終審法院統一法律見解機制。
政大法律系教授楊雲驊表示,外界常質疑台灣的司法判決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甚至是「每天不一樣」,有了大法庭新制可以統一法律解釋見解,避免司法判決歧異,相同的情況可以獲得一樣的判決,增加司法判決透明度。
 
楊雲驊指出,判決一致性和可預測性是企業經營者期望的司法改革項目,大法庭建立後將廢除判例和最高法院民刑庭會議決議機制。
 
大法庭審理的是最高法院民、刑事各庭法律見解有歧異,及法律見解具有普遍、原則上之重要性者。
 
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副教授黃士洲認為,過去判例、最高法院民刑庭會議決議機制,都屬封閉性,「由一群人一起開會決議」,大法庭制度有公開的言詞辯論,當事人也有提案權利,有助稅務爭議解決。
 
不過,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張憲瑋則認為,根據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似乎法律見解不太有「歧異」,甚至是沒有歧異;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林瑞彬也說,以關鍵字「稅」來查詢,最高行政法院有60個決議,但沒有歧異,因此大法庭制度上路後,成效如何值得密切關注。 另外,林瑞彬說,雖然判決、決議將走入歷史,但舊決議仍然存在,依然可能影響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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