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列舉扣除 拚明年上路

稅務消息 | 2018-06-06

張語羚/台北報導  2018/06/05  
 
 
 全國逾500萬名薪水族有福了!未來申報所得稅時,可採20萬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或核實列舉二擇一擇優申報,其中學者建議扣除差旅費、進修費及治裝費等7大項目可列舉扣除,財政部最快擬下周召開公聽會,針對項目及所占比例是否合理,聽取外界意見,6月底將全案送行政院審議,今年若順利三讀通過,有望明年5月報稅季實施。
 
 6月底將出爐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被稱為「名模條款」,凱渥名模林若亞先前不滿國稅局,駁回她列舉扣除工作必要支出費用申請,因此聲請釋憲;去年初大法官釋字第745號解釋,認定國稅局禁止薪水族列舉扣除違憲,並要求財政部2年內完成檢討修正。
 
 政院官員分析,此次《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沒有太大爭議,經財政部搜集各界意見後,有望儘速送至行政院由政委鄧振中審議,力拚新會期通過,明年上路實施。
 
 今年初上路的稅改方案,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從12.8萬元,一舉提高至20萬元,明年5月報稅季將適用;換言之,若今年底前薪水族列舉扣除7大項三讀通過,趕上明年報稅季之前實施,2019年薪水族就可以選擇,要以免提單據或憑證之20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或核實列舉扣除額,二擇一報稅。
 
 根據財政部委外研究方案,核實列舉扣除項目建議差旅費、行車油費、治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所屬工或商或公會會費、助理費及職業上工具支出7大項。
 
但官員表示,這七大項是否均會採納還未必,好處是這次委外學者專家找出各國的規定做法,不會在討論時盍各言爾志。不過,我國和各國國情不同,是否適用,或比例是否適當,都必須要更詳盡的規劃,收集外界意見,例如治裝費占薪資上限的10%是否合理等,都還要討論。
 
 官員說,委外學者的研究是,報稅戶的7成以上的人應都會採用薪資扣除額20萬元,只有少數可能不到3成才會採列舉扣除,這些族群是屬較高所得。另若這7大項目是由公司或別人負擔,就不能列入列舉扣除中。
 
 財政部委外報告初步評估,以2015年綜所稅申報資料計算,明年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從12.8萬元,一舉提升至20萬元後,預估稅損約261億元,薪資所得稅收減少幅度從20.47%提升至3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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