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消息 | 2021-08-10
財政部表示,受熱帶性低氣壓及西南氣流影響,部分地區降下豪大雨造成災害,財政部已責成稅捐稽徵機關秉持從寬、從速原則,主動協助及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申報(請)各項稅捐減免。
相關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等稅目之減免規定,請詳見下列表格,提醒納稅義務人,防疫期間可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稅捐減免,以減少接觸染疫風險。
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一覽表
項目 | 申請事項 | 申請書表名稱 | 申報(請)期限 | 受理機關 |
綜合所得稅 | 個人災害損失 | 個人災害損失申報(核定)表 | 災害發生後30日內 |
所在地國稅局、 分局或稽徵所 |
營利事業所得稅 | 營利事業災害損失 | 營利事業原物料、商品變質報廢或災害申請書 | 災害發生後30日內 |
所在地國稅局、 分局或稽徵所 |
營利事業固定資產及設備報廢或災害申請書 | ||||
營業稅 | 小規模營業人扣除未營業天數 | 災害損失減徵營業稅申請書 | 災害發生後申請 |
所在地國稅局、 分局或稽徵所 |
娛樂稅 | 查定課徵之娛樂業扣除未營業天數 | 申請書 | 災害發生後申請 | 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或分支單位( 縣轄部分亦可向當地鄉、 鎮、市公所申請) |
貨物稅 | 貨物稅廠商,其已稅或免稅貨物消滅或受損致不能出售者,申請已納稅款之退還或銷案 | 申請書 | 災害發生後30日內 |
所在地國稅局、 分局或稽徵所 |
菸酒稅 | 菸酒稅廠商,其已稅或免稅菸酒消滅或受損致不能出售者 ,申請已納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之退還或銷案 | 申請書 | 災害發生後30日內 |
所在地國稅局、 分局或稽徵所 |
房屋稅 | 房屋毀損三成以上 | 房屋稅減免申請書 | 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 | 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或分支單位 |
地價稅 | 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 | 地價稅減免申請書 | 當年9月22日前 | 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或分支單位 |
使用牌 照稅 | 汽車、機車 (151cc)以上因災害受損停駛、報廢 | 使用牌照稅退稅申請書 | 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 | 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或分支單位 |
備註
一、 綜合所得稅災害申報損失總金額在新臺幣下同 )15 萬元以下者可自行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由國稅局書面審核。
二、 營利事業所得稅災害申報損失總金額在 500 萬元以下者、受損標的物投有保險部分或可提供會計師簽證報告者(不論金額多寡),由國稅局書面審核。
三、 稅捐延期或分期繳納規定:依稅捐稽徵法第 26 條 第 1 項規定,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或為經濟弱勢者,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規定納稅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其延期或分期繳納之期間,不得逾 3 年。符合上開規定之民眾,可依財政部訂定之「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
四、災害損失減免稅捐各項申請書表,請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下載。
五、免費服務專線: 0800-000-321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財政部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