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發布基本工資補貼作業要點

稅務消息 | 2021-12-29

  明(111)年1月1日基本資調整,考量今(110)年度疫情衝擊國內內需產業,為減緩調漲基本工資對事業造成的負擔,經濟部與勞動部、相關部會共同研訂基本工資補貼方案,於12/28公布基本工資補貼作業要點,明年1月中旬受理業者網路申請

 

  本補貼方案適用對象詳作業要點附檔附件一及附件二內容。

 

  經濟部指出,申請事業須符合110年9月及10月合計營收較109年同期衰退20%之條件,符合條件者,由政府補貼雇主因基本工資調漲所增加之成本,故申請事業:

 

1、須有設立就業保險投保單位

2、並以明年1到6月投保薪資在25,250元級距的員工人數及部分工時員工人數(投保薪資24,000元以下級距者),分別以每人1,000元及560元計算補貼

3、但每個月補貼上限,將以今年10月31日投保在24,000元、25,200元等二個投保薪資級距的員工人數及部分工時員工(投保薪資23,100元以下級距者)人數為限

4、至於65歲以上員工及永久居留的外籍人士,也得以其職業災害或勞保投保身分列入補貼計算。

 

  經濟部並強調,如果於補貼期間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1條有關基本工資之規定而遭裁罰者,或經公平會、法務部等查獲於補貼期間有不法哄抬物價、囤貨居奇等行為,經濟部將撤銷並追回補貼款。

 

  本補貼將一律採線上申請,預計於111年1月中旬公告受理時間及申請網址,並將受理申請至3月31日,如經審核通過,第一次補貼款預計最快可於3月份取得勞保投保人數後即可發放。補貼款項將每2個月、分為三次發放

資料來源 中華民國財政部官網

 

附檔包含:

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事業基本工資補貼作業要點

附件一、基本工資補貼適用之稅務行業標準代碼

附件二、無稅籍登記者,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屬受疫情影響之事業類型

202112291106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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