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消息 | 2021-12-29
各位客戶您好
明(111)年1月1日基本資調整,考量今(110)年度疫情衝擊國內內需產業,為減緩調漲基本工資對事業造成的負擔,經濟部與勞動部、相關部會共同研訂基本工資補貼方案,已於12/28公布基本工資補貼作業要點,明年1月中旬受理業者網路申請。
相關重點為大家整理如下:
適用對象|
適用條件|
補貼金額|
明年1到6月各月份末日:
每月補貼上限|
撥款時點|
如經審核通過,第一次補貼款預計最快可於3月份取得勞保投保人數後即可發放。補貼款項將每2個月、分為3次發放。
申請方式|
一律採線上申請,預計於111年1月中旬公告受理時間及申請網址,並將受理申請至3月31日。
不予補貼情形|
如於補貼期間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1條有關基本工資之規定而遭裁罰者,或經公平會、法務部等查獲於補貼期間有不法哄抬物價、囤貨居奇等行為,經濟部將撤銷並追回補貼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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