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消息 | 2025-04-30
各位客戶您好
今年 5 月開徵的房屋稅,適用新制「房屋稅 2.0」,自住房屋稅率申請條件新增「辦竣戶籍登記」的要件!
若希望適用優惠自住稅率(1.2% 或全國單一自住房屋 1%),請確認您的房屋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 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 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已辦竣戶籍登記
✅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持有 3 戶(含)以內
原規定應於 114/3/24 前完成戶籍登記,但為了協助大家銜接新制,政府已放寬首次適用時程,只要在 𝟏𝟏𝟒/𝟔/𝟐 前完成,仍可享有自住稅率!
提醒您:近日各地稅務局陸續寄發繳款書,請務必核對適用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