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Eats, foodpanda發票都去哪了? 會計師告訴你背後真相 !

Uber Eats, foodpanda發票都去哪了?  會計師告訴你背後真相 !

Uber Eats, foodpanda發票都去哪了?  會計師告訴你背後真相 !

楊大昀 會計師

 

 小郁: 阿嘉會計師~~~趕快來吃東西~~~今天事務所的午餐是叫外賣~~~ 剛剛才送來,鹹酥雞、肯德基、必勝客、麻辣燙、你想得到的,應有盡有~~~

阿嘉會計師 : 買這麼多,難怪我坐電梯遇到的Uber Eats跟foodpanda的外送員看起來有點虛脫~

 小郁:對阿,辛苦他們了,但真的很方便耶~

阿嘉會計師 : 隨著外送平台的興起,現在我們要買東西吃,不必出門,只要手機拿起來按一按,foodpanda、Uber Eats餐點立刻上門!但,你有沒有想過,發票呢?

 

平台商業模式除了能同時整合生產者與消費者的供給及需求,也讓過往的「閒置」被有效的「使用」,媒合了所有參與者,也消除了資訊不對等的問題,進而為平台所有參與者創造價值。

而近日最值得探討的就是兩大外送平台,Uber Eats跟 foodpanda,商業行為在稅制上,現行的法令已經有了完善的制度。

1 從公司的法人資格來看,Uber Eats是境外法人,於網路建置交易平台供台灣境內買賣雙方進行交易。符合我國外國營利事業跨境銷售電子勞務課徵所得稅相關辦法,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跨境電商,Facebook、Netflix等等都是。

而foodpanda則是德商 Delivery Hero在台子公司,就是一般常見的外商來台設立的子公司。兩邊在營業稅、營所稅都有相關的課徵制度。這邊就不贅述了。若有想瞭解細節可以來信詢問阿嘉會計師相關問題。

2 那從憑證來看,目前Uber Eats尚未開立發票,而是把餐點費、外送費一併開立國外Invoice憑證(非統一發票)給消費者,而foodpanda在憑證開立上則需與商家個別開立餐點費及外送費的收據或發票。

根據規定,境外電商每年銷售貨物96萬元、勞務48萬元以上,原本自2019年1月起就須開立雲端發票,但政府給予1年輔導期可免罰,2020年元旦起若仍未開發票,就要依法開罰。所以在2020年應該就可以看到Uber Eats所開立的發票囉!

外送平台在稅捐的課徵上已有合理及簡便的稅制,但最具爭議的還是平台與外送員在雇傭關係中,衍生而來的勞工保險議題。看似完美的平台、外送員、顧客,三方都獲益的商業模式,在幾次的交通事故中,潛藏的問題一一暴露出來,沒有職災給付,不受勞基法保障、沒有繳交勞退金。這些隱形的權利都不會是年輕、剛出社會的外送員所能夠瞭解的,一旦出事了,便陷入求助無門的情況。

在這個外送平台的共享經濟上,最被犧牲的,或許仍舊是勞工的權益。而其他共享經濟的平台下,也有著群眾的公德心、損壞或使用者的人身安全等責任、義務的歸屬等各種議題,或許共享經濟平台,是在完美世界下的一種最佳解。但總是會有一些老鼠屎壞了一些粥。

如果你有任何有趣的冷知識想了解,都歡迎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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