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買樂透 中獎要先繳贈與稅

集資買樂透 中獎要先繳贈與稅

集資買樂透 中獎要先繳贈與稅

撰文整理月刊小組 2020年11月號

 

 威力彩再次槓龜,獎金上看幾個億!開獎隔天午休,阿嘉會計師聽到身旁同事熱烈討論,也好想集資中威力彩呀;就算不集資,自己獨得獎金,也想亂發錢給親朋好友。但……這兩種情況下,會有贈與稅的議題嗎?

 如果是自己購買彩券中獎,連同今年中獎之前贈與累積額度,發出超過220萬的金額,那就需計算贈與稅。若善用贈與稅免稅額,可以考慮每年都發220萬以內出去,即可免徵贈與稅,相信同事們還是會很高興。

 如果是以合資的方式購買,非常幸運地中了大獎,大家分配獎金時會有什麼眉角嗎?之前有江湖傳聞說,合資購買彩券,如果沒有跟國稅局報備,到時候真的中大獎,只能由一人領獎,在獎金分配時,則會課徵大量的贈與稅。

 對此,國稅局表示,合資中獎,按出資比例分配獎金,並非贈與行為,不須課徵贈與稅哦。也有新聞稿指出,可簡單留下集資的對話紀錄,特別是二親等內的集資,之後若有需要,亦可供備查。

集資購買公益彩券
無須事前向國稅局報備

 財政部表示,買彩券,做公益,添喜慶,中獎與不中獎,同樣帶來喜悅,彩金累積大,集資購買之氣氛越濃,過年期間民眾不免想試試今年財運。

 財政部指出,民眾取得公益彩券中獎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採分離課稅,無須併計綜合所得總額,且其每聯(組、注)獎額超過新臺幣2,000元,始按20%扣繳所得稅款;至於中獎獎金,出資人按出資比例分配中獎獎金,並不涉及贈與稅問題,請民眾放心。

 財政部說明,集資購買彩券屬於民眾經常性之經濟活動,集資行為無須事先向國稅局報備,民眾可自行保存集資購買的佐證資料,以備查考。如有課稅疑義,可洽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詢問。

發布單位:財政部賦稅署
發佈日期:201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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